首页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第一节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九条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2013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 第一节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九条 股东应当依法对商业银行履行诚信义务,确保提交的股东资格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主要股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披露关联方情况,并承诺当关联关系发生变化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本指引所称主要股东是指能够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商业银行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以及对商业银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一节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