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信息披露银行董事会负责本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的信息披露。董事会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