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六章 风险参数量化 第四节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四节 第六章 风险参数量化 第四节 违约损失率估计及要求 第一百四十三条 违约损失率指某一债项违约导致的损失金额占该违约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即损失占风险暴露总额的百分比。 第一百四十四条 违约损失率估计应基于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由于债务人违约造成的较大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或成本,同时还应考虑违约债项回收金额的时间价值和商业银行自身处置和清收能力对… 第一百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估计经济损失应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商业银行根据自身处置和清收能力调整违约损失率应遵循审慎的原则,且内部经验数据能够证明处置和清收能力对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第一百四十六条 违约损失率应不低于违约加权长期平均损失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违约损失率应反映经济衰退时期违约债项的损失严重程度,保证商业银行的违约损失估计值在所有可预见的经济条件下都保持稳健和可靠。商业银行应制定相关政策,识别经济衰退情… 第一百四十八条 估计违约损失率的数据应仅包括违约债务人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收集区分违约暴露的关键因素、计算违约风险暴露经济损失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百四十九条 违约损失率估计应考虑实际回收数量和支付的成本。如商业银行对债务人的清收尚未最终完成,商业银行应确定一个清收完成时间点,时间点的选择应有充分依据,并记录在文档中。 第一百五十条 商业银行估计违约损失率时应考虑风险暴露损失严重程度的周期性变化。 第一百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考虑债务人的风险和抵质押品风险或抵质押品提供方风险之间的相关性。相关性较大时,应进行保守估计。若债务和抵质押品存在币种错配,商业银行也应进行保守估计。 第一百五十二条 违约损失率估计应以历史清偿率为基础,不能仅依据对抵质押品市值的估计。违约损失率估计应考虑到商业银行可能没有能力迅速控制和清算抵押品。若违约损失率估计考虑抵质押品… 第一百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考虑到实际损失可能系统性地超过预期水平,违约损失率应反映清偿期间非预期损失额外上升的可能性。对违约贷款,商业银行应根据当前经济情况和贷款法律地位,可靠… 第一百五十四条 若估计违约损失率涉及实际资产组合中某些债项数据与外部评级机构的样本数据之间的映射,商业银行应比较样本数据和商业银行资产组合。商业银行映射政策应描述样本数据的范围… 第一百五十五条 从单个风险暴露汇总债项等级的违约损失率估计值时,商业银行应制定清晰的汇总管理政策。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于零售风险暴露,长期平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加权平均违约损失率的估计可以基于长期预期损失率。商业银行可以采用违约概率的估计值来推断长期违约加权损失率的均值,或采用… 第一百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自行估计某类风险暴露的违约损失率时,对该类风险暴露应全部自行估计违约损失率。如果基于样本数据估计的违约损失率小于0,商业银行应检验损失确认程序,保证已涵…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