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信息安全级别,将网络划分为不同的逻辑安全域(以下简称为域)。应该对下列安全因素进行评估,并根据安全级别定义和评估结果实施有效的安全控制,如对每个域和整个网络进行物理或逻辑分区、实现网络内容过滤、逻辑访问控制、传输加密、网络监控、记录活动日志等。
域内应用程序和用户组的重要程度。
各种通讯渠道进入域的访问点。
域内配置的网络设备和应用程序使用的网络协议和端口。
性能要求或标准。
域的性质,如生产域或测试域、内部域或外部域。
不同域之间的连通性。
域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