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部门负责建立和实施信息分类和保护体系,商业银行应使所有员工都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并组织提供必要的培训,让员工充分了解其职责范围内的信息保护流程。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