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章 信息科技治理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信息科技治理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在内部审计部门设立专门的信息科技风险审计岗位,负责信息科技审计制度和流程的实施,制订和执行信息科技审计计划,对信息科技整个生命周期和重大事件等进行审计。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