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在除城市商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范围内施行。 城市商业银行自2003年1月1日起到2006年1月1日分步施行本办法。 第三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