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自律、协调、规范职能,建立并持续完善银行保理业务的行业自律机制。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