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经营保理业务的,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经营保理业务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除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采取监管措施外,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第四十八条实…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