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章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代销业务,邮政企业代理营业机构接受邮储银行的委托开展代销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存量代销产品应当平稳过渡,逐步完成存量化解。《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