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签订的代销协议应当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合作机构提供代销产品和产品宣传资料的合规性承诺,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双方在信息披露、风险揭示、风险承担、适当性管理、客户资料传递及信息保护、后续服务安排、投诉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业务管理系统职责边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划分和运营服务接口;

合作机构有义务配合开展对代销业务管理系统的接入、投产变更测试和应急演练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