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