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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26年) 第六条

第六条 贷款人开展商业地产贷款业务,应当以项目为对象开展贷款全流程管理,以项目偿债能力为核心,并考虑项目发起人主体信用等因素,评估、发放和管理贷款。各项目应当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独立运作、封闭管理,项目间资金不得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