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 咨询工程师(投资)可以从事以下工程咨询业务: 规划咨询; 编制项目建议书;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 评估咨询; 工程项目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 第四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