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本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