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拆借管理办法(2007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金融机构进行同业拆借交易,应逐笔订立交易合同。交易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详细约定同业拆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同业拆借交易双方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同业拆借成交日期;

同业拆借交易金额;

同业拆借交易期限;

同业拆借利率、利率计算规则和利息支付规则;

违约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