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 第一章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鼓励职工积极提合理化建议,推动技术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内部活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改进,是指对机械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做的改进和革新。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 (一) 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改进,生物品种的改良和发展,新产品的开发; (二) 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三) 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等方面的改进; (四) 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 科技成果的推广,企业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第三条 对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者的奖励,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非全民所有制单位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