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 第二章 奖励的标准和方法 第九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1986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奖励的标准和方法 第九条 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年节约或者创造的价值,自采用之日起,按十二个月为计算单位,并经采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