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国家外汇局可以根据国家外汇收支平衡的需要,对合格投资者汇出本金及已实现收益的期限予以调整。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