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四章 投资运作 第二十二条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投资运作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保存合格投资者的成交记录、交易活动等资料的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年。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