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合格境…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许可,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人。 第三条 合格投资者应当委托境内托管人(以下简称托管人)代为办理本规定所要求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外汇管理部依法对合格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投资额度(以下简称投资额度)、外汇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