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司法鉴定活动。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