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章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主管机关 第八条 司法部负责全国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第九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人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第十条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办理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