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2018年) (四)

(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或者已经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增加鉴定业务范围,所申请的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微量物证、环境损害鉴定的,其相应的检测实验室应当首先通过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