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6年) 二、 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六)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意见(2016年) (六) 二、 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六) 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公证机构要设立便民指示牌、咨询台,在服务大厅配备便民设施和适老用品等,有条件的公证机构要为当事人提供网络、复印等便利。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当事人,设立公证办理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要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完善热线受理、转办、回访、督办工作流程,规范接听用语,统一答复标准,及时高效解答。要改进窗口服务态度,推进公证行业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五)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