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89年) 第二条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1989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