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2014年) 四、 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四) 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2014年) (四) 四、 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 (四) 落实社会保险。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实现再就业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的,可按规定领取相应基本养老金,但服刑期间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等有关医疗保障政策,享受相应待遇。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