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7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199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八条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