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1994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199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