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九条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