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条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保障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以下简称台资企业协会)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峡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1994)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