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等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目录 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