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四章 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十六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第十六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审核地方上报材料,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