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条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统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非法民间组织进行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作出取缔决定,没收其非法财产。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