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发电企业是并网安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工作:

执行派出机构制定的并网安评工作计划;

按照并网安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选择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开展并网安评工作;

配合并监督中介机构现场查评工作;

及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