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并网安评主要内容应包括: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绩效;
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他设备及系统。
并网安评具体评价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以及其他相关并网安评标准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绩效;
电气主接线系统及厂、站用电系统;
发电机组励磁、调速系统;
发电机组自动发电控制、自动电压控制、一次调频功能;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直流系统;
二次系统安全防护;
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电厂其他设备及系统。
并网安评具体评价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以及其他相关并网安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