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派出机构应将本辖区并网安评实施细则、现场查评标准和中介机构并网安评工作监管办法等文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