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2009年) 四、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2009年) 四、 四、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由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结合实际制订本省(区、市)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 (二) 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部门,要制定专家“会诊”方案,组织做好专家“会诊”工作。对煤与瓦斯突… (三) 建立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各地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会同煤矿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小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考核办法,组织对小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凡应进行瓦斯抽采还… (四) 紧密结合当前工作。各地区要把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与小煤矿关闭整顿、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双百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五)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驻各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将小煤矿瓦斯治理作为重点监管监察内容,在小煤矿专项整治阶段,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监管监察,重点检查…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地区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联系人及电话:纪庆磊 010—68502473 6… 附件:1. 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方案编制要点(略) 2. 各产煤省(区、市)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情况(略)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