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2009年)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地区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联系人及电话:纪庆磊 010—68502473 68502234《传真》)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技装司(联系人及电话:卫东 010—64464414)。同时,要及时报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

各产煤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将本地区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5月10日前分别报送国家能源局煤炭司(联系人及电话:纪庆磊 010—68502473 68502234《传真》)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技装司(联系人及电话:卫东 010—64464414)。同时,要及时报送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