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五、 完善政策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以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为基础、以市场消纳为导向,按照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原则,发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规划… (二) 落实主体责任。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组织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责任主体,应会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积极组织相关电源、电网、用电企业及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及实… (三) 建立协调机制。各投资主体应加强源网荷储统筹协调,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研究,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实现规划一体化;协调各电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同步建设、同期投运,推动… (四) 守住安全底线。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推进相关项目过程中,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通过合理配置不同电源类型,研究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各环节的安全共治机制,… (五) 完善支持政策。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中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应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政策,在国家和地方可再生能源规划实施方案中统筹安排;鼓励具备条件地区… (六) 鼓励社会投资。降低准入门槛,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在符合电力项目相关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等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电源、储能… (七) 加强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相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监管项目规划编制、核准、建设、并网和调度运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及价格财税扶持政策等,并提… 本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发展改革委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