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五、 完善政策措施 (七) 加强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相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监管项目规划编制、核准、建设、并网和调度运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及价格财税扶持政策等,并提出针对性监管意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本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 完善政策措施 (七) 加强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加强对相关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监管项目规划编制、核准、建设、并网和调度运行、市场化交易、电费结算及价格财税扶持政策等,并提出针对性监管意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本指导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