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 (三)

(三) 建立协调机制。各投资主体应加强源网荷储统筹协调,积极参与相关规划研究,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实现规划一体化;协调各电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同步建设、同期投运,推动建设实施一体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建立所在区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深化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发挥协同互补效益,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用户负荷等各方调节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实现项目运行调节和管理规范的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