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十三条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十三条 国家经贸委可以在产业损害裁定中对未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被调查产品或被调查产品中的部分产品予以排除。对被排除的产品,不适用反补贴措施。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