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十二条 反补贴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规定(2002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损害与因果关系的认定 第十二条 在评估补贴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时,应当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不能针对国内同类产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定的,应当审查包括国内同类产品在内的最窄产品组或者范围的生产。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