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兴奋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办法和运动会规程负责运动会反兴奋剂工作,制定与本办法和《体育运动中兴奋剂管制通则》一致的反兴奋剂规则,开展兴奋剂检查、宣传教育等反兴奋剂工作,在其管理权限内对兴奋剂违规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