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申请申报员、检查员从业资格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近2年内的考核合格证明;

首次申请的,应当具有在同1个从业单位连续3个月的相应业务实习经历,提交从业单位的实习证明;

检查员具有正常辨色力,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

无因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违规行为曾被吊销从业资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