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相应勘察资质从事第三方监测的;

未按照本规定编制监测方案的;

未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的;

发现异常未及时报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