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引用法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