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登记机构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年) 第九条 第二章 登记机构 第九条 登记办公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3名以上登记人员; 有严格的责任制度、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数据库维护制度; 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设施。 第八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