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2000年9月11日国家经贸委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2000) 第二十四条 目录